7.18.2011

關於哲學的定義

前陣子在寫有關於哲學的文章,忽然發現自己需要定義哲學,結果卻發現自己沒有辦法很清楚地定義哲學是哪一類的思想,經過一番推想後,就把哲學定義成思想,也就是說所有的哲學都是思想,所有的思想都是哲學。但是心想也覺得直覺不太合,所以就來問問大家的看法。

以下是我的推論(節錄於我自己的文章):

哲學是什麼呢?先反駁一些我曾經聽過的想法:

一:哲學必然與宗教或怪力亂神有關:至少就我所知,哲學是可以跟宗教毫無瓜格的,例如我剛剛提到的科學哲學或是思考社會制度的正義理論等等。

二:哲學的特色都關在自己的象牙塔世界中思考,忽視外界事實:如果一個哲學家走出象牙塔來寫文章的話,他就不是哲學家了嗎?他就不是從事「哲學思考」嗎?顯然地哲學跟是不是在象牙塔中寫出論文並沒有直接的關聯性。

三:哲學與科學體系是不相容的:當然不是。心靈哲學中行為主義、功能論、心腦同一論都是輔有科學證據或科學精神而產生的論點。當然,也有反對科學具有高度權威的哲學理論。簡而言之,一個思想是不是哲學,跟其與科學對不對立完全沒有關係。

四:哲學是使用邏輯與理性的思想:我之前也有過類似的念頭。但是後來想一想,像是中國哲學中沒有所謂的邏輯系統(這邊指的邏輯系統是可以符號化的那種),但他們的思想仍然也被稱為哲學。至於理性也不一定每個哲學理論都放置於最高位置的,像是我上一篇的文章,就力圖反駁這樣的觀點。(John Broome的《Is rationality normative?》確實是用理性所分析出來的,但這篇文章的結論卻可能去支持我們做一些不理性的行為或建立不理性的信念。)

五:哲學是探討生命意義的學問:有很多哲學是討論人生的意義,但是這個定義又太弱了,因為又不是所有的哲學都在探討生命意義,至少分析哲學的研究有一大堆都不是。

到此為止,我們可以看出思考哲學的定義有兩種形式:第一種是觀察,觀察目前的哲學學院有研究哪些領域、哪些特質,然後決定什麼是哲學。第二種是推想:推想哲學有什麼樣的特質,如果有思想符合這樣的特質,那麼它就是哲學。如果有人不太懂上面的說法,我可以做一個比喻:要告訴別人什麼是「人」,我們可以有兩種方法:第一:指著你鄰居老王說:「這個就是。」或指著你家小狗說:「這個不是。」第二:所謂的人就是有兩手兩足沒有尾巴思考發達具有語言文明巴拉巴拉的生物。因此雖然沒有看過火星人或火星人不存在,但是根據我們對於火星人描述,可以推想火星人確實屬於人的一種。

剛剛所舉的五種定義哲學的方法,大多是使用了第一種方式去定義,看到什麼說什麼,但因為觀察不足而不成立。但我不認為哲學是什麼是依據現有的哲學來決定其定義的(為什麼容後再敘)。因此我選擇了直接去推想我們如何使用哲學這個詞,也就是第二種方法。而當我們使用第二種方式去定義的時候,什麼是定義哲學的判準?

我的答案聽起來可能會有點隨便,但是我認為除了「哲學」是「思想」之外,我找不到其他關於哲學的定義。換句話說,我也認同只要是「思想」的就是「哲學」。我覺得這種最小限度的定義或許不是人人滿意,但至少是我接受的說法,也是我在接下來的文章中使用的定義。

之所以想接受這樣的說法,是因為我不滿意從第一種方式,有就是觀察現有哲學的領域來定義哲學的方法。請大家做一個假想:回到古希臘時代,已經有哲學了,還沒有人在做分析哲學,這個時候有一個人提出了一個分析哲學的問題,請問這個人是在做哲學研究嗎?如果根據第一類的定義方式,在分析哲學出來前,它不是,在分析哲學出來後,它是。那麼,是什麼讓它變成一個哲學思想?只能說因為哲學家開始關心了這類的問題而導致它變成哲學。但是這不太符合我們所使用的語言方式:我們指著某個物品是杯子,不會表示只有這個物品是杯子,同時其他跟它有同樣功能、同樣形狀的東西也是杯子,我們不用等到杯子專家走過來看一看這是不是杯子這個東西才可以叫杯子。

而目前為止,除了所有哲學都是思想之外,我找不到其他規定哲學就是哪類思想的說法,因為當你定義出一種,很容易就可以想到有另一類不符合這個定義。還有另一個原因就在於我認為像是上述五類的定義其實都是帶有成見去觀看哲學的:前三類反映出某些對於哲學有負面印象的描述。後兩類則有門戶之見的嫌疑,容易不把別人的思想當「哲學」看。但事實上,我們可以用「好」、「壞」來取代「是不是哲學」的描述,例如在你的研判之後,認定後現代主義是「不好」的「思想」,但它仍然是「哲學」。如此一來,若我們想要去說明一個思想的優劣,我們可以把重點擺在其「好」、「壞」而不需要在意它是不是哲學;或者如果是擔心這些思想、思想的呈現方法不是哲學系所教,只要說我們的門派不同或這種哲學沒資格進入哲學學院被研究,而不需抗議這不是哲學。而且另一方面,這樣的概念區分還有一個好處:不會侷限了哲學人的思考範圍。因為如果我們認為某類的思考才是哲學,當我們在做哲學研究時,別的思想、思考領域、思考方法就不易被我們給接納。

我想我的說法不會有很多人同意的,畢竟連我自己都覺得有修正的空間,但是我暫且先如此定義。


會下出「哲學的定義就是思想」這樣的結論,作為一個哲學系的學生似乎是可恥的,不過我最初的本意只是希望力免自己有門戶之見而排除掉別的思想。

希望大家可以給我多一點意見,感激不盡。

7 則留言:

  1. 我的想法是,至今為止見過的哲學理論至少都滿足一個共通的特徵:「後設」。

    例如在古希臘時代,我們看到萬物之間的變化互動,我們想知道「背後」的原理原則是什麼,所以開發出許多宇宙論思想,以及後來的存有學理論,而這些在近現代也通通被囊括在「形上學」中(對世界存有的後設思考)。

    再以倫理學為例,雖然有後設倫理學和規範倫理學之分,使我們容易以為那規範倫理學就不具有後設特性,但事實不然。所謂規範倫理學,其實在談的也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道德行為」或「道德現象」的「後設理論」。我們需要一套倫理學解釋,來說明和證成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各種道德行為、判斷,因此即使是規範倫理學,也是基於「後設」的考慮而出現的學問。至於後設倫理學,則是倫理學的後設,也就是日常道德生活的後設的後設。

    同樣的情形在知識論裡面應該也非常清楚。至於那些可以分別歸到這三大類中的分支,或可由這三大領域的分支綜合起來的分支……等等,也都能符合「對現象的後設反省」的條件。

    因此,說哲學必是一種「後設思想」應該是合理的。但是否意味著「所有後設思想都是哲學」,我傾向於同意,但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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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恩恩,大概知道學長的意思。不過有可能遇到的反駁是科學也有很多時候是在找事情背後的原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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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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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所以科學才會從哲學分枝出去。意思是,當哲學能夠提供的概念工作大致 完成到可以讓一門學科幾乎只剩下經驗工作,或高度依賴經驗工作的概念工作時,我們通常就不會再稱之為(純)哲學。

    不過,這也是為什麼有些物理學一些理論聽起來這麼像形上學。因為我們依然把一些物理學中的概念工作看成是哲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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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所以其實哲學跟科學也常常有模糊地帶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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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姜復中 說 : 用驗證找出真理的是科學,用推論找出真理的是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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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很多事物在問題發想醞釀之初是無法驗證的,但經過推想,論證…證實是真理,進而導引出科學論證,這個過程是哲學。因此愛因思坦說哲學是科學之母。比如說, 地球繞行太陽運轉,磁力線,黑洞,細菌,反物質… 這些都是類似的狀況。神鬼也算是哲學,只是一直進不了科學,所以這些宗教家未免太遜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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