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實在論者(moral realists)用來攻擊表達論(expressivism)的一個老招是主張對方的理論無法解釋道德爭執(moral disagreement)的存在。
實在論者的說法可能是這樣:有爭執(disagreement),表示兩造有不一樣的意見,而且這些意見互相矛盾。如果我說馬吃草,你說馬有毛,這不叫做爭執。你說馬有毛,我說馬沒有毛,這才叫做爭執。有真值的東西才有機會互相矛盾,因此,在道德討論的範圍內,因為道德爭執存在,所以,任何主張道德語句沒有真值的理論都不會對。
我的想法是:這樣的說法是begging the question。為什麼爭執預設了兩造的主張互相矛盾?想像這個情況:兩隻大野狼同時看到一隻小紅帽,大野狼A大吼:「我要吃那隻小紅帽!」,大野狼B也大吼:「我要吃那隻小紅帽!」,然後兩隻大野狼打起來。牠們之間一定有爭執,不過牠們並沒有做出任何互相矛盾的主張,牠們只是分別(凶狠地)宣告了自己的願望,而這兩個願望沒辦法同時達成。
(你可能會說,在這種情況下,這兩隻大野狼的願望就是互相矛盾。但是願望沒有真值,要是這種情況也算是矛盾,這裡的「矛盾」就沒有辦法支持實在論。你可能會說,在這裡「我要吃那隻小紅帽!」其實代表的是有真值的語句,例如「那隻小紅帽應該給我吃!」我同意你可以這樣說,不過這樣說恐怕無法解釋接下來的情節發展,因為那兩隻大野狼並不是接著就坐下來好好討論基於各種相關的條件(飢餓程度、彼此對動物社群的貢獻、對於小紅帽的掠食權...)到底那小紅帽應該給誰吃,而是大打出手)
當兩個人有爭執,表示下面這些狀況發生:
- 他們互相表態
- 他們互相試圖讓對方改變主意
- ...
那隻小紅帽不便存在了一個潛在的真值(即未言明的)?因為這兩隻大野狼眼前的「小紅帽」是唯一的,但如果「兩隻大野狼都能吃到『小紅帽』」這個陳述要能成立,小紅帽就不能是唯一的。這在真值上相矛盾,所以具有爭執應該並不是什麼可議的問題。
回覆刪除我剛剛起床想到的
回覆刪除一開始我是不懂這個
但就昨天上課之後我有懂了一些
但可能還是很幼稚的想法,如下
就這樣看來,兩隻大野狼之間並沒有矛盾只有衝突
但衝突似乎不是需要真值去說明哪個更對或者更錯
另外,我認為,大野狼們的願望似乎跟道德不太有關
因為這是實然問題才是
除非我們要去討論的是大野狼吃小紅帽合不合理
也許Kris你可以想一個應然的例子可能會更有說服力
皮卡丘:
回覆刪除我同意我應該舉應然的例子,這樣會更有說服力,謝謝你。
改為陳述句,
回覆刪除大野狼A大吼:「我要吃那隻小紅帽!」
"A吃小紅帽"
大野狼B也大吼:「我要吃那隻小紅帽!」
"~(A吃小紅帽),and (B 吃小紅帽)"
....
這樣的修改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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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執"的定義
A1 他們(X,Y)互相表態(X-X',Y-Y')
A2 他們(X,Y)互相試圖讓對方改變主意
.
.
當A2成立時,
讓對方改變主意
指的是說(讓X'變成Y'),
OR
(讓Y'變成X')
假設(X'與Y'同時為真)
可以有三種情形, 1. X'=Y'
2. 所有X'的model,都會是Y'
的model.
3. 所有Y'的model,都會是X'
的model.
1.因為X'=Y',因此不需要改變。
2.3,當狀況成立時,因為我們的邏輯系統是完備
的,因此X'可以導出Y',OR Y'可以導出X'
所以,當導出之後,X也可以對Y說,其實我們
的東西是一樣的,所以我們都不需要改變。
不需要改變跟讓對方改變是矛盾的。
因此,~(X'與Y'同時為真)(A3)
因此,if(A2),then(A3)
因此,爭執的定義中預設「這兩個人分別提出了有
真值且不能同時為真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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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段寫的有點心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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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執與解決爭執的方法不同,
A與B有了爭執,因此他們"試圖讓對方改變主意"
改變(解決爭執的方法)其實有許多方式,
其中包括了"大打出手"
當然也包括了"坐下來好好的談"
建城到此一遊
建成:
回覆刪除我想,當你預設那兩句話是陳述句的時候,就已經begging the question了。
道德實在論者和反實在論者的爭執就是道德語句有沒有真值。因此若是在論證的一開始就預設爭執的雙方提出的是有真值的描述句,反實在論就自動被排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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